具体行政行为(深圳:对违法排队提供代替服务的市民给予管理处罚)

  为了规范行政管理,近日深圳市政府出台了《关于规范市民行政行为的通知》,重点对市民的行政行为进行了管理。通知明确,“具体行政行为”中,为了避免“排队难”、“等待久”等问题,有些市民在排队等待时,并非自己亲自排队,而是找他人或使用代替服务,此类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正常的行政工作,为此,深圳市政府将对这些行为进行处罚。

  据此,深圳市将对提供代替服务的市民给予行政处罚,处罚的种类包括:口头警告、责令改正、行政罚款、行政拘留、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或者执照等。值得注意的是,对于这类市民的行政处罚将对其未来的行政服务产生影响,如参与政府采购、招投标等。同时,对于存在这类行为的单位也要对其行为进行管理,确保单位内部的行政行为合法、合规、合理,以便行政工作能够更好地展开。

  不仅如此,在行政管理中,深圳市还对行政行为管理的工作机构进行明确,落实行政管理机构、行政管理部门等职责分工,加强对市民行政行为的培训和教育,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,规范市民的行为,推动深圳市行政管理工作的持续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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